2009年2月21日 星期六

學佛次第-不依於人

佛以一音演說法, 眾生隨類各得解!


【大集經】云:

云何依法不依於人,人者攝取人見作者受者,法者解無人見作者受者。人者凡夫善人、信行人、法行人、八人、須陀洹人、斯陀含人、阿那含人、阿羅漢人、辟支佛人、菩薩人,一人出世多所利益多人受樂,憐愍世間生大悲心。於人天中多所餘潤,所謂佛世尊。如是等名佛依世諦為化眾生故作是說。若有攝取如是見者。是謂依人,如來為化攝人見者故。說依法不依於人。


佛言: 於我法律。次第有教授。次第行戒。次第學。《數經》


佛言: 今我得佛道,本從是八戒起。《八關戒齋》


佛言: 先習五戒。自歸於三。


佛言: 八大人覺。少欲。知足。寂靜。精進。正念。正定。修智慧。不戲論。


八大人覺中。亦次第說。若比丘行少欲則知足。知足則遠離。遠離則精進。精進則正憶念。正憶念則心攝。心攝則得慧。得慧則戲論滅。《長阿含經》


佛言: 染習佛法必須次第。先受五戒。以自調伏信樂漸增。次受十戒。既受十戒善根轉深。次受具戒。如是次第得佛法味。《大方便佛報恩經》


佛言: 當修行四諦之法 苦諦。苦習諦。苦盡諦。苦出要諦。… 我今以得此四諦。從此岸至彼岸。成就此義。斷生死根本。更不復受有。如實知之《增壹阿含經》


忘失菩提心。修諸善根是為魔業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


佛遺教: 以戒為師;依四念住處為安住;

佛在四大教法中說:

我於....一比丘....

若其所言非經非律非法者,當語彼言:

佛不說此,汝於一比丘所謬聽受耶,所以然者,

我依諸經依法依律,汝先所言與法相違,

賢士,汝莫受持,莫為人說,當捐捨之。


“請大家有時間多學習四念處,四正勤,四如意足,五根,五力,六波羅密,七菩提分,八正道。。。。。乃至戒、定、慧。

世尊給我們鋪設的成佛之道,行不通了嗎?”

如是我聞之「我」就是我,若不是我,阿「誰」正如是我聞?

佛言: 「諦聽! 諦聽! 善思維之!

佛言: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

佛言:我之正法不依墻壁柱等而住。但依行法有情相續而住。《指月集》


信佛、學佛,多從知識善友而來。而一般學人,多憑恃師弟學友間之感情,不分是非,黨同伐異,入主出奴。學佛應以真理為依歸,若亦蹈此俗轍,不但自誤,亦必貽害佛法。


佛法無邊,善友知識所能知者有限。加之,佛法淵遠流長,傳聞失實,或沿襲乖真者,在所難免,善友知識所知作者,亦未必盡是,故雖屬德學具足之善友知識,亦實難為佛法真偽的最後標準。學者於此,必須採取依法不依人的態度,或「以經為量」,或以「三法印」印之,或以「波羅提木叉」—戒律考核之,必須合於此等佛法之聖典、義理與戒行的,始可信為正法。否則,就難免不為門戶所拘,耳聞所限,邪師惡友所害。


一般學術,尚知崇效「吾愛吾師,吾尤愛真理」之誡,何況修學以諸法實相為依歸的佛法。「吾師道也」。是則是之,非則非之,真理正義之下,是不容許俗情偽義摻雜其間的。諺云:「寧將己身墮地獄,不以佛法送人情」。當知愛助一人事小,以訛傳訛,誤盡未來蒼生事大。今後欲談學佛,必須發揮此「依法不依人」的精神,才能汰偽存真、捨邪取正,成為正法中的真正學人!-續明法師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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